2020年5月1日起上滬C車牌新規定( 新車、二手車)
發布時間:2020-05-07 22:01:00 點擊:
2020年5月1日起上滬C車牌新規定
一、個人
1.個人名下滬C車輛不得超過2臺。
2.二手車交易市場窗口受理辦證手續時,本人必須到場(個人面簽白名單作廢)。
3.攜帶本人有效駕照。
注意:如果個人的駕駛證狀態不正常的一律辦不了手續。如:暫扣、違法未處理、事故未處理、延期、超分、撤銷、吊銷等。下圖(1)詳情
二、公司
1.公司名下所有車輛未處理的違章總數不得超過5個。
2.公司名下達到報廢條件未報廢的車輛和逾期未年檢的車輛總數不得超過3臺。
3、外環線內的二手車市場駐場經紀公司在向各自市場和車管所報備的情況下,允許該公司名下擁有滬C車輛。
注意:由于違反以上內容造成無法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退還。重新辦理需另付辦證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