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牌額度單將到期不用慌!相關期限統一延長至6月1日
3月20日,上海市交通委發布最新消息,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經上海市政府同意,客車額度證明的有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委托拍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到期的,相關期限統一延長至2020年6月1日
上海市交通委于3月20日發布延長客車額度證明相關期限的通告
上海市交通委本次發布的具體通告如下:
一、客車額度證明的有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委托拍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到期的,相關期限統一延長至2020年6月1日。( 滬牌延期:15618592256)
二、確有需要在疫情防控期間辦理機動車登記和委托拍賣等手續的,請選擇合適的時間到相關辦事窗口辦理,并自覺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主動配合現場工作人員開展測量體溫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若國家和本市有新的工作要求,本機關將結合疫情發展情況及時調整并另行通告。
特別提示:
一、本《通告》所指客車額度證明有效期是指:根據《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滬府發〔2016〕37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執行〈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若干要求的通知》(滬府辦發〔2017〕43號)規定,個人和單位通過參加拍賣取得的新增客車額度證明,或者向公安機關車管部門申請辦理車輛注銷、轉移、失竊等手續取得的在用客車額度證明材料,其有效期均為一年。有效期內,持有人可以憑該額度證明辦理機動車登記相關手續。若超過有效期,持有人不能再以此辦理機動車登記相關手續。
二、本《通告》所指超過有效期的委托拍賣期限是指:持有人可以在超過上述有效期后兩年內,將客車額度委托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持有人在前述期限內仍未委托拍賣的,不再享有委托拍賣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