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加強對二手車買賣雙方身份確認,全面實施對買賣雙方影像資料采集和上傳工作的通知
滬二手車協(2016)04號
本市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營(經銷、經紀)企業:
根據市商務委市場體系建設處關于加強本市二手車流通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為適應公安部推進車管業務社會化服務平臺建設的要求,切實加強對二手車交易業務的審核工作,進一步規范二手車交易行為,確保買賣雙方合法權益,各二手車經營主體需在現有對轉籍業務車輛買入方影像資料進行采集和上傳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至二手車交易全業務對買賣雙方影像資料進行采集和上傳,并自2016年11月14日起試行、11月28日全面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影像資料采集的對象
二手車交易全業務的車輛買賣雙方。
二、影像資料采集和上傳的責任主體
本著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由經辦二手車交易業務的本市各二手車經營(經銷、經紀)企業,負責對二手車交易買賣雙方進行身份確認,并實施影像資料采集和上傳。
三、影像資料采集和上傳的內容
請按照附一(“賣方身份確認”)、附二(“買方身份確認”)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進行采集和上傳。
四、影像資料的上傳及比對
由各二手車經營(經銷、經紀)企業指定相關人員,按照上述內容,做好對買賣雙方的影像采集,并上傳至上海二手車交易辦證服務管理網絡系統(服務器);各交易市場業務窗口在受理二手車交易業務時進行核對,在確認經辦的二手車經營(經銷、經紀)企業上傳的買賣雙方相關影像資料齊備、清晰,同時與所提交的材料一致后,方可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五、影像資料采集人員的申報和注冊
已開通和實施轉籍業務買入方影像資料采集和上報的人員,可不再重新申報和注冊,將直接運用相應手機進行采集和申報;需要新開通的,可在即日起按下列要求進行申報和注冊。
(一)資料下載
上網(上海市二手車行業協會網站:www.suta.org.cn)下載相關表格等資料:
1、駐場二手車經營(經紀)企業下載《駐場二手車經營(經紀)企業影像資料采集人員申報表》(附三)、《承諾書》(附五);
2、非駐場二手車經營(經銷)企業下載《非駐場二手車經營(經銷)企業影像資料采集人員申報表》(附四)、《承諾書》(附五)。
(二)手機注冊
各二手車經營(經銷、經紀)企業指定影像資料采集人員,上網(上海市二手車行業協會網站:www.suta.org.cn)下載APP,進行注冊(目前僅限于安卓系統)。
(三)表格填報
1、駐場二手車經營(經紀)企業,按要求填寫《駐場二手車經營(經紀)企業影像資料采集人員申報表》、《承諾書》后,交所在市場統一匯總并報送協會秘書處。
2、非駐場二手車經營(經銷)企業,按要求填寫《非駐場二手車經營(經銷)企業影像資料采集人員申報表》、《承諾書》后,
送交協會秘書處(嘉定區江橋鎮博園路969號1號樓1005室,聯系電話:69502357)。
(四)功能開通
協會秘書處在收到相關申報表格及資料并進行審核確認后,及時通知系統管理人員正式開通相應手機APP功能。
六、違規處理
如發現二手車經營(經銷、經紀)企業上傳虛假影像資料,與買入方實際身份不符的,第一次,暫停該企業三個月影像資料上傳資格;第二次,取消該企業影像資料上傳資格。
同時,由該企業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二手車行業協會
二○一六年十一月九日